2004年12月16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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爆竹炸伤眼小店赔六万
蒋继斌 林国运 袁海芳

  燃放爆竹被炸成八级伤残,近日,奉化市溪口人丁某与销售爆竹的杂货店店主陈某达成协议,由陈某赔偿他6万元。今年4月4日,丁某帮同村人办丧事,从陈某的小店买来80个双响手提式爆竹,每个0.5元。然而,在燃放时,有个爆竹突然提前爆炸,造成丁某左眼严重受伤。
  经调查,这些爆竹是陈某私自从送货上门的不明身份的人那里买来的,爆竹没有任何标记,也没有厂址、厂名,纯属“三无”产品。在查实情况后,奉化消协和溪口工商所的调解人员进行数次调解,双方终于达成上述协议。(蒋继斌 林国运 袁海芳)